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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单位吗?
释义
    劳动合同的归属单位是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其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劳动局对劳动合同的监管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合同订立解除、劳务派遣、工作时间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方面。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查阅相关材料、实地检查劳动场所,并应文明执法。劳动合同的管理权归劳动局,劳动纠纷可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单位吗?
    劳动合同归属于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理。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二、劳动局对于劳动合同监管的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卫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员工和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需要保持内容一致,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保管,到劳动局备案之后两份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的整体管理权利归属于当地的所辖区域的劳动局,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的也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结语
    劳动合同的归属单位是当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劳动合同制度的监督管理中,需要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监督管理。劳动局对劳动合同的监管内容包括制定规章制度、合同订立解除、劳务派遣、工作时间休假、报酬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情况。劳动行政部门有权查阅相关材料,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材料。劳动合同的管理权归劳动局,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三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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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