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女职工特别保护规定
释义
    女职工在劳动保护方面享有特殊规定,包括休产假权利、禁止因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或解雇,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证明减轻孕期女职工的劳动量或安排适应的工作。
    法律分析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特别规定包括:女职工依法享有休产假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约;以及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轻孕期内女职工的劳动量或者为其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等。
    拓展延伸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最新变化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最新变化包括了一系列针对女性职工的保护措施。首先,根据最新的法规,雇主必须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确保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其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权益,包括产假和哺乳假的安排。此外,法规还规定了禁止性别歧视和骚扰的条款,保护女职工免受不公平待遇和不当行为的侵害。另外,女职工还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晋升机会,雇主不得因性别而歧视女性员工。总之,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最新变化旨在确保女性在职场中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提高女性职工的劳动保护水平。
    结语
    女职工劳动保护法规的最新变化旨在确保女性在职场中得到平等和公正的对待,提高女性职工的劳动保护水平。根据最新法规,雇主必须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保障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殊权益,包括产假和哺乳假的安排。法规还禁止性别歧视和骚扰,保护女职工免受不公平待遇和不当行为的侵害。女职工还享有平等的就业和晋升机会,雇主不得因性别歧视女性员工。这些变化旨在确保女性职工能够在公平和平等的环境下工作,提高女性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水平。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30 0:4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