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前是否可以保全财产? |
释义 | 离婚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夫妻一方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包括保证书、道歉书、单位处理材料、书信、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捉奸在床的拍摄等。 法律分析 一、离婚前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夫妻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起诉一方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二、什么是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1、保证书、道歉书、悔过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材料。 2、嫖娼事件被查出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3、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等均应先作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条件不允许也应当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以其用数码相机拍摄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5、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摄像取得,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 6、人民法院对一方的重婚认定法律文书。 7、证人证言。 8、夫妻双方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婚姻一方与第三者在共同场所出双如对、携手拥抱或进入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等。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和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离婚前可以在情况紧急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以保护利益人的合法权益。而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可以包括书面证据、警方笔录、单位处理材料、书信、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此外,捉奸在床的证据收集难度较大,需要注意不侵犯隐私权。最终,人民法院将根据相关证据和证人证言作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八十七条 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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