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属优待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申领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申请人如果已进行建党立卡且信息完善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退役军人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 3、工作人员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超过80周岁,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便到现场的申请人,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入户办理。 办理对象:退役军人或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部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所需资料: (1)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照片1张。照片规格: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2)申领退役军人优待证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③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证件丢失的可复印档案中的转业登记表、退役登记表、离(退)休审批表等;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⑤立功受奖证书或审批表。 (3)申领“三属”优待证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 ②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 ③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 ④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4)委托他人办理需另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和委托申请书。 优待政策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1、可以享受到各种交通运输行业的优惠; 2、参观全国各个景点的时候拥有优待优惠的权利; 3、在银行,市民服务中心这些公共服务机构都可以享受到一些优先优惠; 4、在工地医疗服务机构也可以享受到优先办理的政策,比如挂号,就诊,取药,住院这些服务都可以享受优先并且窗口还专门设有优先标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第二十三条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以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领取一次性退役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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