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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住证明是否被法院认可?
释义
    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法院不认可,只有由居委会、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才被法院认可。因为物业属于个体自然人公司,而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属于国家基层部门,所以不承认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是正常的。
    法律分析
    物业开的居住证明法院不认可。居住证明,必须由管辖派出所办理。法院一般只认可居委会、街道办、社区工作站或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只有物业管理处盖章的一般不认可。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属于国家基层部门,物业属于个体自然人公司,不承认很正常。
    拓展延伸
    法院对居住证明的有效性如何判断?
    法院对居住证明的有效性判断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法院会审查居住证明的真实性,包括核实证明材料的来源和真实性,以及验证证明人的身份和可靠性。其次,法院会考虑证明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例如是否包含必要的信息和签字盖章等。此外,法院还会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以确定居住证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最终,法院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作出判断,以确定居住证明的有效性。需要注意的是,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不同,法院的判断也可能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在法律纠纷中,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法院对居住证明的有效性判断主要考虑证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在法律纠纷中,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具体的法律意见和帮助是非常重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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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7: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