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处置方式为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构成要件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构成要件应有: 1.主观要件: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 2.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和发展;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 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管辖规定 关于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管辖规定是《刑事诉讼法》,其具体内容为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