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审查案件要查明哪些信息 |
释义 | 检察院审查案件要查明以下信息: 1、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等信息。 一、检查院对某人提起公诉是什么意思 检察院对某人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的案件,以及对于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已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当追究该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从而提请人民法院进行审判的诉讼活动。 二、刑事犯罪案件办理过程有哪些 对于刑事犯罪案件的处理,一般应当经过以下程序: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审判阶段,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起诉要求的案件,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三、经侦证据不足能立案吗 对于经济犯罪案件,并不需要达成证据充分的情况,才可以立案侦查。报案人报案时,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如实说明相关的情况,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报案民警接受案件后,会及时将案情录入警用信息管理系统,并通过系统制作并《报案回执》交报案人。经侦部门会展开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所以,并不需要达到证据充分的标准,经侦才会立案。只要符合以下立案条件,就可以立案。1、认为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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