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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
释义
    受教育者享有的权利: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未成年人享有哪些权利
    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1、生命健康权。
    2、人身自由权。
    3、姓名权。
    4、肖像权。
    5、名誉权。
    6、荣誉权。
    7、财产所有权。
    8、财产继承权。
    9、著作权。
    10、专利权。
    11、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未成年人对国家各项工作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12、取得国家赔偿权。
    13、宗教信仰自由权。
    14、民族风俗习惯自由权。
    15、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权。
    16、受教育权。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未成年人依法享有哪些权利
    未满18周岁就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是指与公民的人身不能分离的、没有财产内容的民事权利。未成年人作为公民的一部分,享有如下人身权利: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受抚养权等。未成年人是一个社会学或者法学的概念,一般指仍未成年的人。法律上,未成年人即是未满法定成年年龄的人,当中包括婴儿、儿童,及部分青少年。不同的社会或地区对未成年人在心理状态、社会责任、法律责任等有不同于成年人的要求和社会规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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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1:0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