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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平衡名誉权?
释义
    《民法典》规定,人格权受侵害时,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民事责任。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害、赔礼道歉等方式可合并适用。被侵权人可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害,如故意捏造事实严重损害人格名誉的,可要求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由此说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害、赔礼道歉等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合并适用。请求权人在要求侵权行为方承担侵权责任时,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害,也可以在要求赔偿损害的同时要求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
    因此,如故意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事实,严重损害他人人格和名誉,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既赔礼道歉,又赔偿损害(如精神损害)。
    此外,如果情节严重,构成诽谤罪的,还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维护名誉权的法律措施及效果分析
    维护名誉权的法律措施及效果分析是指对于名誉权的保护,法律所采取的具体措施以及这些措施所产生的效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名誉权是个人的一种重要权益,涉及到个人的声誉和社会形象。为了保护个人的名誉权,法律设立了一系列的规定和制度,如诽谤罪、名誉权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等。这些法律措施的实施对于维护个人的名誉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能够制止和惩罚侵犯名誉权的行为,保护个人的社会声誉。同时,这些法律措施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以适应社会发展和变化的需求,确保名誉权的有效保护。通过对维护名誉权的法律措施及其效果的分析,可以为相关法律制度的改进提供参考和依据,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名誉权的保护。
    结语
    维护名誉权的法律措施及效果分析表明,我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赋予受害人多种权利,包括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这些措施的合并适用为受害人提供了更全面的保护。同时,对于严重侵害名誉权的行为,侵权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维护名誉权的法律措施在保护个人声誉和社会形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加强,以确保名誉权的有效保护。通过对这些措施及其效果的分析,可以为相关法律制度的改进提供参考,进一步加强对个人名誉权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五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公开公共文化服务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的宣传报道,并加强舆论监督。
    第五十三条 新闻媒体应当开展医疗卫生法律、法规和医疗卫生知识的公益宣传,弘扬医师先进事迹,引导公众尊重医师、理性对待医疗卫生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理解、关爱精神障碍患者。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不得非法限制精神障碍患者的人身自由。
    新闻报道和文学艺术作品等不得含有歧视、侮辱精神障碍患者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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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7 21: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