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应对保险理赔中的不公正待遇? |
释义 | 保险纠纷解决方式的主旨:协商、仲裁、诉讼是解决保险纠纷的三种方法。协商是通过友好磋商达成一致意见;仲裁是由懂保险的仲裁员处理,程序简便灵活;诉讼是通过法院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保险人应及时核定并履行赔偿义务,否则需赔偿被保险人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保险人的赔偿义务,限制被保险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法律分析 发生了理赔纠纷,我们可以通过协商、仲裁、诉讼三种方式来解决: 协商:协商是指合同双方在自愿、互谅、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对出现的争议直接沟通,友好磋商,消除纠纷,对所争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的办法。 仲裁:国家对保险企业的监管特别严格,各类保险合同有几百种之多,各保险合同的保险条款内容各异。仲裁委员会从各保险公司聘任了一批仲裁员,由懂保险的人来处理保险纠纷,能使保险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仲裁程序简便灵活,许多纠纷当天就能结案。仲裁裁决一裁终局,不能上诉、申诉,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 诉讼:诉讼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式。这是解决争议最激烈的方式。 《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结语 通过协商、仲裁、诉讼三种方式,我们可以解决发生的理赔纠纷。协商是通过友好磋商达成一致意见,自行解决争议;仲裁是由懂保险的仲裁员处理纠纷,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而诉讼则是通过法院解决争议,是最激烈的方式。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人应及时核定赔偿请求并履行赔偿义务,否则需赔偿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的赔偿义务,也不能限制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获取保险金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险活动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四章 保险经营规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应当依法使用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不得转让、出租、出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修正):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九条 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中的下列条款无效: (一)免除保险人依法应承担的义务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险人责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的。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