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财产在女方手里该如何办 |
释义 | 根据法律规定,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的工资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离婚时男方工资在女方手里应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该部分财产,可以要求其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采用平均主义,即一人一半。但实际分割中,法院会考虑无过错一方的合法利益,予以适当照顾,也就是多分。房子应是在婚后购得才是夫妻共同财产,否则是个人财产。像房子这种不可分割物,法院会让双方先自行协商,谁主张要房子的话,需要给予另一方一定补偿;都不要房子,双方如果又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申请,对房子进行评估,房子拍卖的价款,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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