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诉讼离婚过程中要注意什么 |
释义 | 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一)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调解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三)诉讼中的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诉讼离婚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1.注意选择好管辖法院。一般离婚案件由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2.注意离婚的限制条件。在女方怀孕后,分娩后一年内,终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3.注意对现役军人配偶离婚诉权的限制。军人配偶要求离婚的,要征得军人一方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离婚诉讼中要什么条件会判决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房产继承过程中要交哪些税 房产在办理法定继承变更时,无需缴纳契税。对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则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继承人继承之后进行出售的,属于转让行为,仍然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等相应税费。除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外,其他城市的房产持有超过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1)继承(直系亲属):(不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满可在档案馆调前证是否过5年)未过5年估价1%2)遗赠(非直系亲属):(纳入限购)营业税:证过5年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5.6%个税:证过5年且唯一住房可免征未过5年估价1%说明:继承房产过户的权属来源如果写为“继承、赠与”的是按赠与的方法计税。注意:营业税、个税的调档:是指“上手房产证的登记时间或契税完税证的填发时间满5年” 离婚诉讼调解的过程是什么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1、一般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审判人员只做和好调解或离婚调解的离婚案件。对于一般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工作分为三个阶段:(1)调解动员阶段。即审判人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有关的法律规定,针对当事人的认识水平和当事人态度进行教育疏导,动员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2)协商调停阶段。双方当事人交换意见,审判人员或协助调解的人员居间调停。(3)调解结束阶段。当事人就离婚或不离婚达成协议(达成离婚协议的还必须在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子女的抚养义务的分担问题等方面同时达成协议),审判人员将协议的内容如实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认可后签字盖章,调解即告成立。在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审判人员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作出不同的处理:一是如果是开庭调解不成的,审判人员在宣布调解结束的同时,应当告知人下次调解的时间或下次审判的时间。二是如果是开庭审判中经调解仍达不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则可以宣布调解结束,直接理入下一个审判阶段,审判人员还可以当庭宣判,或者是告知当事人宣判的具体时间。2、复杂离婚案件。复杂的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前对原、被告是否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难于一时作出判断的案件。对这种离婚案件的调解分为:(1)进行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如果经过调解动员、协商调停两个阶段后,当事人双方仍不能调解和好,并且审判人员在以夫妻和好为内容的调解过程中,发现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的离婚标准,应当准予离婚。(2)审判人员接下来应开始进行以离婚为内容的调解,再重新按调解动员、协商调停。结束调解的步骤依次进行。 法院诉讼离婚要注意什么 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注意的问题有: 1.仔细审阅提交诉讼材料,确保符合起诉条件,避免不必要麻烦的发生,避免被告两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2.规范书写起诉状;3. 答辩期间应注意的问题: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4.不放弃与对方的调解协商。 该内容由 曲兴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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