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概述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当事人就相同的事项、标的和请求再次起诉构成重复起诉,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情形包括:请求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起诉人无资格、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未由法定代理人为诉讼行为、代理人不符合要求、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 法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具体如下: 1、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2)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3)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2、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1、请求事项不属于行政审判权限范围的; 2、起诉人无原告诉讼主体资格的; 3、起诉人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 4、法律规定必须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 5、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起诉,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6、起诉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拓展延伸 重复起诉问题在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规定与应对措施 重复起诉问题在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规定与应对措施是为了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而设立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对同一事项多次提起诉讼时,法院可以根据情况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首先,法院可以要求当事人补正起诉状或者撤诉;其次,法院可以合并同类诉讼案件,进行集中审理;此外,法院还可以依法对滥诉行为进行惩罚,例如处以罚款或者禁止起诉一定期限。此外,法院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适当的调解或者裁决措施,以解决重复起诉问题。综上所述,民事诉讼法中的法律规定与应对措施旨在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促进诉讼纠纷的及时解决。 结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重复起诉的规定,旨在维护司法公正与效率。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同一事项多次提起诉讼时,法院可要求补正起诉状或撤诉,合并同类案件审理,对滥诉行为进行惩罚,并采取适当的调解或裁决措施。这些法律规定与应对措施旨在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促进诉讼纠纷的及时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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