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金额不足六万元 |
释义 | 职务侵占的特点及数额标准:利用职务便利、有侵占行为,并达到一定数额才构成犯罪。职务便利包括职权和与职务相关的条件,侵占行为指非法占有单位财物,包括转为私有或利用职务便利骗取、窃取、侵吞、私分。数额标准参照最高法院规定,一般为5000元至1万元以上,但各省可能有不同标准,如河南为1万元。 法律分析 6万并不是立案的必须标准。职务侵占的特点: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 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职权,是指指本人职务、岗位范围内的权力,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是指虽然不是直接利用职务或岗位上的权限,但却利用了本人的职权或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或通过其他人员利用职务或地位上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其具体形态可是建筑物、设备、库存商品、现金、专利、商标等。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使用、收藏即变持有为所有的行为,如将自己所占有的单位房屋、设备等财产等谎称为自有,标价出售;将所住的单位房屋,过户登记为己有;或者隐匿保管之物,谎称已被盗窃、遗失、损坏等等,又包括先不占有单位财物但利用职务之便而骗取、窃取、侵吞、私分从而转化为私有的行为。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因为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各省对数额较大的标准也是不同的,普遍高于原定的5000元,如河南是一万元,南方城市1-2万元不等。 结语 职务侵占的特点明确,不仅仅是金额高低的问题,还需要满足利用职务便利和侵占行为的条件。对于数额较大的界定,各地存在差异,但一般而言,侵占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单位财物可以被认定为数额较大。然而,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水平和法律解释,这个标准也可能有所调整。因此,在处理涉及职务侵占的案件时,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确保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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