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做担保妻子有义务偿还债务吗 |
释义 | 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区别及在离婚后的偿还责任。夫妻担保的债务若非基于共同意思,应视为个人债务,配偶无需承担偿还责任。若一方婚内负有担保债务,配偶事后追认,债务成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双方需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民法典》1089条和最高法院解释,债权人主张配偶承担个人债务的权利不被支持,除非能证明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虚构债务或违法犯罪活动所致债务也不被支持。 法律分析 担保的债务不一定为夫妻债务。如果当事人担保的债务不是基于夫妻共同意思所负,所以该债务应认定为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债务人的配偶对此不承担偿还责任。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在婚内负有担保债务,其配偶在事后予以追认的,此时债务成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在离婚后都需要对这笔担保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十三条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第三十四条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拓展延伸 夫妻共同债务下的担保责任与义务分析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可能面临共同债务的情况。当丈夫为妻子的债务提供担保时,他是否有义务承担偿还责任成为一个重要问题。根据我国法律,丈夫作为担保人在婚姻关系中确实承担着义务。尽管妻子是债务的主体,但丈夫作为担保人在债务未能偿还时,有责任履行担保责任。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中的互助义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原则。因此,丈夫在婚姻关系中做出担保时,应当明确自己的义务,并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偿还,以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结论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担保责任和义务是存在的。虽然债务主体是妻子,但丈夫作为担保人在债务未能偿还时有责任履行担保责任。这是基于婚姻关系中的互助义务和夫妻共同财产制度的原则。因此,丈夫在婚姻关系中提供担保时,应明确自己的义务,并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偿还,以维护夫妻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第二节 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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