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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都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等情况。
    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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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3:4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