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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全款买房,离婚后如何分配财产
释义
    婚前购房且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不属于共同财产,无法分割。如果房产证上有另一方名字,则属于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如果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无法保护另一方权益。
    法律分析
    1、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取得房产证,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属于婚前财产,因此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取得房产证,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屋并取得房产证,该房屋登记在出资人名下,但在婚后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该平分。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屋,但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若该方不承认另一方出资,认为该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则在离婚时不作分割。在无法证实另一方出资且非赠与前提下,法院无法保护另一方的权益,即使另一方出资,也无法获得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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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8:5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