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政治权利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公民的政治性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综上所述,公民参与能够促进社会生活的和谐与安定。公共政策的制定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利益分配和调整的过程。大到国家的政治决策,小到工厂的分配政策,都涉及到利益关系的协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