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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紧急避险给他人造成的损失一般由谁承担
释义
    1.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2.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3.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一、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害谁负责赔偿
    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根据引起危险的原因的不同以及所侵害的主体不同而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人为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如果危险由他人引起,紧急避险造成引发危险的人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由引起危险的人自身承担损失;
    如果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或紧急避险人自身损害的,由引起危险的人承担侵权责任。
    (2)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的责任承担。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为了他人的利益采取避险措施造成自身损害,如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
    则紧急避险人对被管理人有无因管理之债的请求权;如果造成第三人损害,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受益人应给予受害人适当补偿。
    (3)避险过当的责任承担。当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时,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这里的民事责任,在性质上就是侵权责任。
    二、避险给他人造成损失一般由谁承担?
    1、险情是人为的;此时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
    2、险情是自然原因产生的;此时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3、损失是由于避险超过必要限度或采取的避险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此时避险人应承担适当的赔偿责任。
    三、因为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如何赔偿
    因紧急避险造成他人损失的,由引起紧急避险情况的人对受害人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紧急避险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避险人也没有采取不当的避险措施,那么对于紧急避险所产生的侵权情况,避险人可以不承担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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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6: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