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 根据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规定,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发挥其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中的作用,支持其参与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制定和医疗卫生评价、评估、评审等工作。 行政执法是干什么的? 行政执法的作用:将法的规范直接用于解决社会问题,调整现实社会关系,并最终实现法对社会的调节。行政执法是指行政主体依照行政执法程序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具体事件进行处理并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与义务的具体行政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对此您了解了吗?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卫生健康监督机构,依法开展本行政区域医疗卫生等行政执法工作。 第九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积极培育医疗卫生行业组织,发挥其在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中的作用,支持其参与行业管理规范、技术标准制定和医疗卫生评价、评估、评审等工作。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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