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分为四类分别是:土地确权纠纷;土地侵权纠纷;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土地行政争议。 解决途径如下: 1.土地确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请人民政府作出确权处理。 2.土地侵权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调处。 3.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土地行政争议,按一般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程序处理。 一、征地拆迁占地如何赔偿 拆迁补偿标准由市政府制定,根据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不同而不同,如果你对补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如下途径解决: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商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二、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如何处理 农村宅基地房屋拆迁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当事人之间协商解决;请求政府或其他组织调解或者依法进行处理;以及对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进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14条第1款,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