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在拿到了新的社保卡以后,一直将它放在那里没有去将它激活的话,那么过了6个月这个时限的话,社保卡就会自动作废的,即便想起来其激活也没有办法了,过了时限的社保卡激活了也用不了。 2、其次的话,社保卡如果没有去激活的话是不会影响到医保卡的正常使用,新的社保卡还未激活的话,旧医保卡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3、但是如果超过6个月时限没有去激活新的社保卡的话,那么这个旧医保卡也会自动作废的,作废以后的医保卡账户内的余额大家也不用担心,不会消失的,会自动转到社保卡内的。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