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的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可根据人才的层次,对应享受 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的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可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 《合肥市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 第三条 适应人才安居需要,我市重点产业企业人才可在市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高层次人才可享受本市户籍家庭政策。重点产业企业的高层次人才,在肥首次购买自住住房,可分别按60万元、4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额度最高放宽至当期限额的两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