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次起诉结果预测 |
释义 | 离婚律师回答:根据法院的规定,如果夫妻在离婚诉讼后仍未和好,继续分居满一年,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在该案中,张某某与史某某婚后感情一般,曾提起离婚诉讼并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两人仍未和好,继续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因此,可以认定张某某的离婚要求应该得到支持。 法律分析 问: 张某某与史某某经人介绍于2010年10月相识,于2011年1月12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无子女。张某某与史某某婚后感情一般。张某某曾于2012年2月14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张某某与史某某仍未和好,继续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现张某某再次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能获得支持吗? 离婚律师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仍未和好继续分居满一年的,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该案,张某某与史某某虽自愿登记结婚,婚后感情一般,但张某某曾于2012年2月14日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张某某与史某某仍未和好,继续分居至今,互不履行夫妻义务,张某某与史某某夫妻感情可以认定为确已破裂,张某某要求与史某某离婚应予以支持。 拓展延伸 二次起诉趋势分析:预测未来二次起诉的走势 二次起诉趋势分析是通过对历史数据和相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以预测未来二次起诉的走势。在进行趋势分析时,我们会考虑各种因素,如案件类型、法律变化、法院判例、社会环境等。通过对这些因素的分析和研究,我们可以提供对未来二次起诉数量和类型的预测,以帮助律师和相关当事人制定更有效的法律策略和应对措施。这种趋势分析可以为律师和当事人提供重要的参考信息,以便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二次起诉情况,从而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成功率。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经过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如果夫妻仍然未和好并继续分居满一年,可以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根据案情,张某某与史某某的婚姻关系存在感情破裂的情况,因此张某某再次起诉要求离婚应该得到支持。这种趋势分析对于律师和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参考信息,可以帮助他们制定更有效的法律策略和应对措施,提高案件处理的效率和成功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十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应当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收取诉讼费用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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