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债务分割规定:离婚时如何划分? |
释义 |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的分割方法及夫妻共同债务的界定。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分割或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进行判决。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财产所负债务、家庭生活债务、生产经营活动债务等。此外,债权债务问题也需要在婚前或婚姻中进行处理。 法律分析 一、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的分割方法是如何的 1、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该债权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婚前,婚姻中所遗留的债权债务该如何处理,介绍了哪些债务是夫妻离婚后还应共同承担的,以及夫妻共同承担的债权问题。 结语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的分割方法如下:夫妻可以协商分割共同债权,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判决。法院会根据债权情况,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夫妻共同债务包括购置财产所负的债务、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抚养子女债务、赡养老人债务、教育培训费用债务、社交费用债务等。其他共同债务可由夫妻协议约定或根据情况认定。以上是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债权的分割方法及相关债务的介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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