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着一个结婚证去办离婚可以吗 |
释义 | 在离婚纠纷中,首先往往需要提供结婚证作为双方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原本经过结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各自持有一本结婚证,可如果在离婚纠纷中只能提供一本,这里我对这个问题做一个简单的回答:在离婚诉讼中,结婚证的存在是为了证明两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只有婚姻关系存在了,才有离婚之说。在法庭事实认定上,一本结婚证足以证明婚姻关系的存在。在离婚的登记程序上,根据我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离婚案件的处理除了需要考虑财产分割金额的问题之外,还应注意取证方法、执行可能。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一、结婚证丢失如何补办 结婚证是证明结婚的证明文件,有些人如果将自己的结婚证丢了,在需要用到的时候就打算去补办结婚证,那么这里我就对补办结婚证的方式做一个简单的介绍: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补办结婚证不同于结婚登记,不需要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补办结婚证是婚姻关系已经存在,民政部门只要核对婚姻档案底册就可以查明情况,因此,只要一方持持户口簿、身份证就可以补领。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和婚姻有关的纠纷涉及到的范围很广泛,每个离婚案件均具有不同的特点,如果遇到补办结婚证纠纷需要通过法律维权,建议大家聘请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介入案件,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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