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是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的,员工一般是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的比例缴纳的,用人单位是按上年度整个单位员工月平均工资的5%—7%的比例缴纳的,有的单位也会有缴纳一些,达到了10%的比例。医疗保险的个人缴纳的会到个人的账户,单位缴纳的部分到个人账户,其他的都会到公共账户。 法律依据:《医疗保险条例》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第八条 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本人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所在市、县、自治县上年度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低于部分应当由本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改由用人单位缴纳。 第九条 从业人员本人月工资总额超过所在市、县、自治县从业人员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不作为核定个人帐户定额的基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