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的程序规定是: 1、当事人自愿离婚,并且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并签字; 2、当事人还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离婚协议需要写明子女抚养和财产债务等问题的处理意见; 4、当事人在申请离婚登记后的一个月后,亲自到离婚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