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有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 |
释义 | 以下三种类型合同是属于可撤销的合同,受害人一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存在以上情况之一的那时起一年内要求撤销上述的合同。 (1)重大误解:既一方因自己的过错对合同的背景、目的、内容产生重要误解而订立的合同; (2)显失公平的合同:既一方在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了明显对自己不利的合同; (3)乘人之危:既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违背意志的合同。 一、撤销权怎样才算行使 在可撤销合同中行使撤销权时,应遵循以下规则: 1、行使撤销权的主体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撤销权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因合同存在重大误解、明显不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而受到利益损害的一方; 2、行使撤销权的对象应当合法。即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明显不公平的合同订立时,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 3、使对方违反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除合同外,当事人不得行使撤销权; 4、行使撤销权的方式应当适当。即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5、行使撤销权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行使撤销权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否则法律不予保护,可撤销合同仍应当是有效合同。 二、聋哑人签订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只要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聋哑人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如果聋哑人在与他人签订合同过程有发生以下这些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知道该欺诈行为的。 4、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5、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 反之,如果聋哑人在签订合同时,合同另一方当事人或翻译的第三人,并没有存在胁迫、欺诈或乘人之危的情形的,那么这个合同就是聋哑人自身的真实意思表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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