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院期间需不需要开假条 |
释义 | 住院期间不需要开假条。 开病假条的条件如下: 1、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处方权的临床医生,才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 2、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同时在病历、门诊登记表上做好记录,以备核对;病假书必须经医务科 加盖公章方才有效。 3、一般门诊病人假条休息时间不超过7天,每次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连续休假时间不超过30天。 4、住院病人出院后,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可一次休假3-6个月。3个月必须经科室主任批准、签名,3个月以上的需医务科审核同意,假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 病假条开具的具体流程如下: 1、在医院住院养病,那么出院的时候就会有诊断证明书,里面会写明写明全休或者半休几天。 2、出院办理好费用后,就能把诊断证明书带到出入院处盖医院的医疗专用章,此时就完成了病假条的开具。 3、劳动者请病假,应当由职工本人到用人单位指定的医疗机构,经执业医师检查后,需要停工治疗休养的,由执业医师出具病假条,职工持病假条按用人单位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但急诊的,可以就近入院,口头请假,事后即使补办手续。病假条可以按公司章程给上级或前台等等。 综上所述,凭出院小结可以证明误工时间。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非过失性辞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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