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购房定金交了不想买了可以协商如下: 1、查看当时是否有定金条或者合同,若没有则可直接联系开发商退费; 2、若开发区拒绝,可以联系工商局出面调解; 3、若有定金条,应先看看是定金条还是订金条。如果是订金条,本身是可以协商的费用,直接和开发商协调退费或联系政府。 由于出卖人存在违约情形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反悔不想购买的,可以要求返还购房定金,并可以向出卖人主张双倍退还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