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拘留是公安机关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对被拘留人的权利保障是非常重要的。被拘留人在被拘留期间应当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知晓被拘留的原因和期限,被告知拘留所在地和拘留期间的起止时间。 2.享有接受律师会见、发出、收到信件或者接受探视的权利。 3.享有保持沉默、不受强迫证言的权利。 4.享有饮食、住宿、卫生等基本生活条件的保障。 5.享有医疗卫生等基本权利的保障。 6.在拘留所内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殴打等不当待遇的侵犯。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之日起二十四小时之内,将其送交审查机关,或者释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被拘留期间,公安机关应当为被拘留人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和医疗卫生保障。”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对在侦查、审判中被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的人,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保障其人身、财产权利不受侵犯。” 被拘留后,被拘留人可以向律师求助,同时也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自己的问题,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