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置房的名字可以改吗? |
释义 | 拆迁安置房一般不能直接更名,但根据地方政策和项目性质可能有例外。为确保交易安全,可先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名字与协议名字一致,中途不能更改,获得产权证后需去房管局办理更名手续。 法律分析 不能。 一般来说拆迁安置房是不能直接更名的,但根据地方政策、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可能有例外。因此从交易安全的角度出发,可以先去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咨询一下该安置房更名的情况。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是一样的,中途不能更改,等获得拆迁安置房产权证后需要更名的,可以去房管局变更。 拓展延伸 安置房命名规定及变更程序 安置房的命名规定及变更程序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的。一般情况下,安置房的命名需要符合地方政府的规定,通常涉及到地理位置、项目名称等因素。如果需要变更安置房的名称,一般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具体的变更程序可能因地区而异,一般需要提交申请表格、相关证明文件等,并经过审查和批准。变更后的安置房名称将在相关文件和公告中更新,以确保公众和相关方能够及时了解变更信息。 结语 根据地方政策和拆迁项目性质的不同,拆迁安置房的更名情况可能存在例外。为确保交易安全,建议先咨询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了解该安置房更名的具体情况。一般情况下,拆迁安置房产权证的名字和拆迁安置协议上的名字一致,中途不能更改。如需更名,可向房管局提出变更申请。安置房的命名规定及变更程序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需符合地方政府规定的要求。变更申请一般需提交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文件,并经过审查和批准。变更后的安置房名称将在相关文件和公告中更新,以确保公众和相关方能及时了解变更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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