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严禁违反规定将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堆放于住宅垃圾道、楼道或者其他地方;装修人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侵占公共空间,对公共部位和设施造成损害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装修居民应接受管理,按规定进行装修活动,不得随便堆放装修废物而影响其他地方的使用或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固体、可燃液体等废物,应当按照规定的位置、方式、时间堆放和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