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惠州仲恺区居住落户办理材料 法律问题 |
释义 | 法律分析: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3、居住地派出所发放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且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的居住登记记录(居住登记可由派出所查询打印) ; 4、惠州市连续2年以上且当前正在缴纳的社会保障参保缴费记录或连续2年以上且正在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记录; 5.配偶随迁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其他直系亲属随迁的,提供随迁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已婚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