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委托书公证的步骤 |
释义 |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委托书公证的管辖权在于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事项相关证明材料等。房产委托公证应到当地公证机构办理,指的是将房屋买卖的权利委托给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证明。 法律分析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由当事人亲自到公证处申办。 申请办理(有关房产买卖)委托书公证,没有地域限制。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二条的规定,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但遗嘱、委托、声明中涉及不动产转让的除外。 委托书在哪里办理 委托书的公证在有资质的公证处办理。 办理委托公证,应提交以下的证件和材料: 1、公民个人办理委托书公证的,应提交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法人委托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办理委托合同公证的,在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的同时,还应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资格证明; 2、与委托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委托他人办理卖房事宜,委托人应提交该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3、转委托人申办转委托公证时,应提交有转委托权的证明; 4、委托书草本或委托合同草本。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房产委托公证哪里办理 房产委托公证去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房屋买卖委托书公证,指的是公证机构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对将委托人办理房屋买卖的权利委托于受托人的行为进行证明的活动。其中房产委托行为,指的是房产所有权人也就是委托人把办理和房产相关的事务,或者实施和房产相关的法律行为,比如买卖、出租、抵押等,把权利授与受托人的意思表示。 结语 办理委托书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申办。根据《公证程序规则》,公证处的管辖范围是根据当事人的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确定的。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项,应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办理委托公证需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包括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等。房产委托公证可在当地公证机构办理,以证明委托人将房屋买卖权利委托给受托人的意愿。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但申办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生存状况、委托、声明、保证及其他与自然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 公证员、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不得代理当事人在本公证机构申办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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