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证明所需材料及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一、质押登记 A、所须材料: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B、操作流程: 质押双方持上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二、解除质押登记 A、所须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公司)备案申请书》备注:封面上法人代表需亲自签字,不能盖手签章。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备注:双方经办人员均须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并核对原件,我方经办人员还须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3、企业(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备注:出质人公司须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不须核对原件。 4、质权人出具同意解除股权质押的证明原件备注:即同意解除股权质押函。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B、操作流程 直接到办理股权质押的地方办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