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工与临时工的区别及比较 |
释义 |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及临时工最低工资法律规定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在于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临时工一般没有保险,工资较低且福利较少;而合同工有保险、较高工资和福利待遇。临时工最低工资的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法律,临时工已被称为非全日制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单位不一定需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用人单位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法律分析 一、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有哪些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 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 区别: 1、保险。合同工有,临时工没有。 2、工资:合同工高,临时工说不定低,而且低很多。 3、福利:合同工有,临时工多数没有。 如果享受不到同等对待,要看你是不是来公司很久了。如果公司在最开始跟你谈,就是说让你完成某项工作,之后就解除合同让你走。那么你就没有那些待遇了。至多要求公司在此期间给你入一份商业保险。 如果是像合同工一样招聘你的,那就是公司的问题了,你可以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去申诉,听取仲裁部门人员的意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二、临时工最低工资的相关法律规定 《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确定其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四条规定,最低工资,是指按照前项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从法律角度来讲,如今已经不存在临时工了。而那种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的工种,则称之为非全日制工。不过即使是非全日制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可能也是劳动关系,最不济也是劳务关系。其中若是劳务关系的话,那单位不是一定要给劳动者购买社保。 结语 临时工与合同工的区别在于保险、工资和福利待遇。合同工享有保险、较高工资和福利待遇,而临时工则没有这些待遇,且工资较低。如果临时工无法享受同等待遇,可以要求单位提供商业保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最低工资应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用人单位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如发现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投诉。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单位可能会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尽管现在临时工被称为非全日制工,但与用人单位之间仍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单位在劳务关系情况下不一定需要购买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第二十九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三节 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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