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描述怎么写 |
释义 | 交通事故描述书写如下: 1、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2、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 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4、更重要的是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及车辆类型、牌照号码等; 6、有关目击证人的情况及证人姓名、地址、联系电话; 7、最后亲笔人或代笔人签名,并注明日期。 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如下: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是强行离开现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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