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的监护权怎么进行变更 |
释义 | 孩子监护权可以由父母双方通过诉讼方式予以变更。父母都是孩子的监护权人,即使离婚,双方也均享有监护权。但是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为孩子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监护人变更手续需要什么条件 监护人变更程序所需条件如下: 1、对监护人有争议的; 2、监护人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 3、监护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4、监护人实施其他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二、更改监护人是否需要去法院 监护人变更不一定需要去法院。监护人与其他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自行签订监护权变更协议。 对监护权有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如有下列情况,法院将撤销现有监护人的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忽视监护职责,或者不能履行监护职责,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险状态; (三)实施其他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监护权的变更都有什么法律规定 监护权变更的法律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其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当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时,法院可以根据其他监护人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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