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愿更改监护权一般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条【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一、监护人的确定方式有哪些 监护人的确定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法: 1、协议确定,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2、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是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时,由监护权力机关指定的监护。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二、怎样可以更改监护人 更改法定监护人: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三、监护资格可不可以抛弃或转让 监护资格一般不能抛弃,但是能转让,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如果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