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公司需要财务章法人章吗 |
释义 | 分公司是需要财务法人章的,另外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公司的法人章和财务章是两种有分别用处的章,无权利大小之分。 2、法人章在限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请。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做法,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做法;在代表人签订个人姓名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做法是隶属职务做法,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做法。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受职责。 3、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解决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一、分公司注册名称核定需要什么文件 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用工商局的营业执照专用复印纸复印); 3分公司负责人照片两张、非当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有些地方还需要务工证; 4、联系电话; 5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法人登记注册需要什么文件 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4、公司章程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董事会决议(全体董事签名)或股东会决议; 5、分公司负责人照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6、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状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7、场地使用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有的工商局要现场踏勘);房屋租赁合同、协议期限必须一年以上(附产权证复印件); 8、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其他(如健康证、务工证等);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格及其他材料。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总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分公司《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统计证。 (七)社保账户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独立的分公司就说明有承担任何事情的独立负责人,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如果没有总公司的同意,也是可以进行对外签订,但同时也意味判承担的责任也会更大,所以,公司内部的事情就要协商好,避免引起各种不好的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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