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如何入账 |
释义 | 工伤虽然是参与工作者以及用人单位均不希望看见和发生的一件事,但是有时候这种事情在所难免会有发生,既然发生了那就需要拥有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既然有需要进行赔偿的行为产生,用人单位的财务部就需要对此部分支出进行入账。 而入账的方式主要是:应该根据准则和用人单位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来依法进行财务的核算。 如果是用人单位为受工伤的员工缴纳了保险,则应该是: 1、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用人单位先向受工伤的员工垫付医药费。那么入账则记为:借: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贷:现金或者是银行存款。 2、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保险的保险公司或者是社保对用人单位提前支付的医药费进行赔付。那么入账则记为: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3.如果不是进行的全额赔付,那么产生的相关的管理费用或者是应付给受工伤的员工的福利费用应该是由用人单位进行支付此部分的费用。那么入账则记为: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如果是用人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保险那么就应该由用人单位进行全额赔偿,这种情况下入账则记为:借: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就应该认定为其受的伤是工伤: 1、在上班的时候和上班的地点,因为一些工作上的缘故而受到事故伤害被认定为是工伤; 2、员工因工外出过程中,因为工作上的缘故受到损伤或者发生事故而造成找不到人的被认定为是工伤; 3、员工在上班的期间内和工作的岗位上,突然因为疾病的原因或者是在48小时之内经过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被认定为是工伤。 一、借别人身份证务工工伤有补偿吗 对此类特殊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未作明文规定,一般在劳动仲裁、诉讼中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根据不同的情况作出处理。 大致处理办法如下: 1、对停工留薪期待遇、住院伙食补助,以及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医疗补助金等,因为无论是否借他人身份入职,这些项目都应该由用人单位赔付,所以这一部分赔偿一般被裁判由用人单位承担。 2、而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康复器具费、医疗费、有护理依赖的护理费、工伤死亡赔偿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应当由社保部门赔付的项目,则根据在劳动者使用他人身份证这一问题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过错大小进行分担。 3、此外,对于用人单位根本就没有给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无论劳动者有无借用他人身份证的情况,均应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用假身份证入职的,也可以比照借用身份证的情况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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