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消费者购买到变质食品有权要求超市退一赔三,并可获得相应赔偿;若食品导致身体不适,还需额外赔偿。若购买过期食品,消费者可要求赔偿损失,且生产或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要求支付10倍价款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超市出售变质食品的,消费者可以要求超市退一赔三,如果造成消费者身体不适的,还需要进行相应的赔偿。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一经查证属实,根据有关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拓展延伸 超市商品质量问题引发的消费者维权行动 近期,一系列超市商品质量问题的曝光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进而激起了消费者维权的热潮。消费者们纷纷行动起来,要求超市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商品变质问题,并要求合理赔偿受损消费者。他们通过投诉、集体维权等方式,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超市也面临着巨大的舆论压力,被迫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和品控措施,以恢复消费者的信任。这场消费者维权行动不仅仅关乎商品质量问题,更是对超市经营模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一次重要考验。 结语 消费者维权行动引发超市商品质量问题的关注,促使超市加强监管和品控措施,以重建消费者信任。消费者们通过投诉和集体维权,积极捍卫自身权益。此次事件不仅仅是关于商品质量,更是对超市经营模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考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