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判令公司作出书面赔礼道歉,并赔偿孕期工资损失2064元、未休产假工资损失1875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近日,广东珠海一家物业公司职工钟玲(化名)拿到了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判决书认定公司侵害其平等就业权。据了解,此案是“平等就业权纠纷”这个新案由在广东省的第一次司法实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