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可以冻结残疾军人的账户存款(在案件执行中),不可以冻结民政部门给残疾军人发放的抚恤金。如果这名军人还健在,抚恤金作为具有人身意义的补偿金是不能作为执行标的。如果这么军人不在了,其家人作为继承人,抚恤金是国家或者武装部给予的他家人的补助。不属于死者所有。如果查封,死者亲属可以提出异议,要求解除查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三十二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的,以其遗产偿还债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由其权利义务承受人履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