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佛山网约车营运证怎么办理 |
释义 | 1.申请。申请人登录佛山市网约车审批系统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区交通运输局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按业务流程规定的时限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交通运输局审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到各区交通运输局服务窗口自取或以邮寄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一、受理条件 1.在本市登记注册,满足本市公布的最新机动车排放标准,7座及以下乘用车,配置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制动力分配系统、牵引力控制系统、刹车辅助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等安全配置;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灭火及其它应急救生设施。 2.燃油(含油气双燃料)车辆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车辆发动机功率不小于110千瓦。节能油电混合动力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综合工况百公里油耗小于5.0升。纯电动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含增程式)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纯电动车辆在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不少于250公里。氢燃料电池车辆续航里程不少于350公里。 3.取得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车辆行驶证,且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未满2年。 4.网约车不得安装顶灯、空载灯等类似巡游车的服务设施设备,并符合交通、公安、宣传和文明等主管部门对车身外观的要求。 5.车辆安装符合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技术要求的车载服务终端,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应急报警、网约车服务平台服务端、价格计算、在线支付、驾驶员识别、服务评价等功能,并直接接入本市政府监管平台和交通综合服务平台。 6.符合上述条件的车辆,其所有者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所有者须符合下列条件: 车辆所有者为企业法人的,应具备汽车(客车类)租赁或道路客运类营业资质,且同时满足以下三项要求:近一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致人死亡人数累计不超过3人、道路交通责任事故万车死亡率不高于上年度本市出租汽车行业万车死亡率。 车辆所有者为个人的,已取得本市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名下无尚在经营使用期内的网约车,且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未发生致人死亡的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二、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备案内容包括经营者真实身份信息、接入信息、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等。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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