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疗损害侵权的归责原则是过错原则,其医疗损害的举证责任是采取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需要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医疗过错的,医疗机构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这种情况采取的举证责任倒置原则,需要医疗机构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