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发商违规建筑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
释义 |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规定了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建设的处罚措施。违法建设可被责令停止、限期改正,罚款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甚至拆除。 法律分析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拓展延伸 违规建筑责任归属:开发商建造违规,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商在建造过程中发生违规行为时,责任归属的部门应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城市建设,包括对开发商的建筑行为进行审查和监督。一旦发现开发商建造违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将承担起追责和管理的责任。他们将采取相应的措施,如责令开发商整改、处以罚款等,以确保违规建筑得到合理管理和处理。因此,对于开发商违规建筑的责任归属,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结语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对于开发商在建造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承担追责和管理责任。他们将采取相应措施,如责令整改、罚款等,以确保违规建筑得到合理管理和处理。因此,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应负有主要管理责任,以保障城市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三条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防沙治沙规划中确定的沙化土地用途,应当符合本级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二章 防沙治沙规划 第十条 防沙治沙实行统一规划。从事防沙治沙活动,以及在沙化土地范围内从事开发利用活动,必须遵循防沙治沙规划。 防沙治沙规划应当对遏制土地沙化扩展趋势,逐步减少沙化土地的时限、步骤、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并将具体实施方案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计划和年度计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18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不按照治理方案进行治理的,或者违反本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经验收不合格又不按要求继续治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受理营利性治沙申请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并处相当于治理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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