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每月15日前入职应由公司交纳当月社保,每月15日后入职,当月社保公司不是必须交纳。如果你提出辞职当月只干14天,那么公司会折算社保费用,按天数来让你承担的,因此,最好上完离职当月。如果公司不负责缴纳,那么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